1、商家申請及開展店鋪經營活動,須持續的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商家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并領取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及取得其他經營許可,身份信息應為商家自身情況的客觀表現;
(2)商家所經營的商品來源合法,資質齊全;
(3)商家提交的任何信息均真實、合法、有效,所使用的圖片、文字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
(4)商家簽署本協議并同意我司平臺規則內容;
(5)我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及經營需要可能設定的其他條件。
2、證明文件明細
(1)商家應依據平臺規則及相應的入駐流程要求完成我司平臺的入駐及店鋪開設,在線簽訂我司平臺所公示的需要賣家簽訂的相應協議。商家應向我司提交各項為經營店鋪所必須的資質、證照、證明或其他相關文件(以下統稱“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三證合一(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開戶行證明、授權委托書、商標注冊證、質檢報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等,商家應向我司提交與原件核對一致且加蓋商家公章的紙質復印件(根據實際業務提供相應資質)。
(2)商家保證上述證明文件發生任何變更或更新時立即通知我司,并于變更或更新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提交更新后的文件并依據我司平臺實時公布的流程進行相應認證。
(3)商家提交虛假、過期文件、或未如期通知并提交更新文件等情形的,由商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若由此導致商家的店鋪信息不符合我司平臺所公示的店鋪認證條件的,我司有權要求商家補充提供相關資料,或者拒絕商家申請、調整賣家權限、直至終止本協議。如商家造成我司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損失的,商家還應承擔**責任并足額賠償。